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项目招投标管理不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内容之一,更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竞争性工程的发包方式。虽然我国对于招投标管理的法律不断健全,但在实际的招投标管理活动中,仍然会存在一些违规与违法行为。
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比较常见的就是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规范,可以得出围标、串标的相关概念,围标串标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是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等利用不正当手段,在招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排挤竞争对手以谋求中标,最终损害国家、社会、招标人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其中,围标通常指投标人之间发生的共谋行为,而串标则指招标方与投标代理机构之间或者招标方与投标人的串通行为。
工程围标表现形式:
价格同盟操纵招标结果,多个投标人之间为了避免竞争先暗自结成价格同盟,约定投标报价策略并根据项目不同的评审要求或报高价或报低价,从而让其他投标人的正常报价无效,进而排挤其他投标人,操纵招投标的行为;挂靠垄断买卖型,建筑市场准入制下,达不到招标资质要求的企业借用其他企业资质进行投标,或者某些企业大量借用其他企业资质集中投标,进而形成垄断投标的行为。
工程串标的表现形式: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内定中标资格,招标人通过拆解项目或者明招暗定等方式在招标前确定好中标企业,然后在通过招投标走过场的行为;设置门槛条件招标类型,招标人联合招标代理机构为串标人量身定做招标主要内容,人为地排斥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总的来说,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将会对招投标活动的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各利益主体相互串通非法谋取利益不仅损害了招标的公正性,也严重破坏了招投标的市场秩序。我国相关行政部门对于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会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因此作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主体,需要注意规范自身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