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还有可能废标吗?
自我国引入资本主义国家广泛使用的竞争性订约方式--招投标制度以来,其在建设工程领域中被大量运用。在招投标活动中,中标是获得承包工程以及货物供应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相关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根本目的。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还有可能废标吗?一般来说,当投标企业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招标主体就需要与投标人签订相关的合同,因而此时是不能废标的,如果招标主体不能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未能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那么就需要招标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是不能废标的。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各主体需遵循严格的流程规范,而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是最为核心的环节之一。签发中标通知是招标人通过招投标缔约程序选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的结果告知。虽然我国法律规范文件中已明确中标通知对于招投标缔约的各个参与方均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业实践中,依然时常可以见到招标方和中标方出于种种原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悔标、弃标的现象。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无论招标方还是投标方,如果出现悔标或者废标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还有可能废标吗?虽然,招标主体和投标主体都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弃标,但是在出现废标之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说,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业现象并不少见,也具有一定复杂的社会背景。但毋庸置疑的是,拒签合同行业现象多发且后果严肃等特质,都将为司法实践带来不小的压力和难度。
总之,招投标制度的权威性将受到无法估计的损害,法律规范的基本尊严也荡然无存。如果中标后可以肆无忌惮地拒签合同,则制度和法律的约束力显然不足,更无法发挥招投标制度原本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