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书废标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5-27 09:09

在电子标书制作过程中,一定要学会规避废标的问题,即要学习规避电子标书中废标的规定。那么,电子标书废标规定有哪些?针对电子标书废标的规定还是挺多的,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几项规定,这也是在电子标书编写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电子标书废标规定有哪些?

根据相关招投标管理规范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投标文件有“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情况,就会判定为废标。放在电子标书的环境中来看,电子标书中主要涉及电子签章的使用。对于电子标书的制作者来说,需要掌握电子标书的制作方法,通过正确使用电子签章,不遗漏法人章的方式规避废标的情况。

工程承包商以及货物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没有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给工程建设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投标主体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列明的资格要求,致使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此时也会被判定为废标。也就是说,在电子标书制作过程中需要严格的了解招标信息的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以及资料。当投标文件及资料不全时,就可能会判定为废标。

在投标主体进行投标过程中,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中上传相应的电子标书,如果超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系统就会关闭拒绝接收文件,从而导致废标情况的出现。因此,在电子标书投标的过程中,一定要了解标书投递的截止时间,尽可能提前1~2天将标书提交到电子交易系统中,防止废标的情况出现。

电子标书在解密过程中需要按时解密。电子标书在开标与评标的环节需要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在开标现场,一些投标人可能未携带证书解密密匙,以及证书密码忘记,最终导致电子标书解密失败,造成投标无效。

总的来说,在电子标书的制作过程中,需要严格的规避废标的规定,否则就会造成前功尽弃。值得注意的是,在电子标书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提供虚假资料,无法满足招标中实质性的条款,被相关的评审专家所质疑,也可能会造成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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