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随着我国招标方式改革力度加强,工程招标事业得到很大的发展,进而有效推动招标代理行业的发展。招投标代理机构可以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服务,保证其中标概率,因而得到各大建筑企业的关注和重视。招标代理行为的特点是什么?对于招标代理行为的特点,我们主要从招标代理的服务行为的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行为的无形性。
由于招标代理的行为所提供的是一类服务行为,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它是抽象的、无形的。作为招标代理需要根据经验对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且制定相应的招标活动方案,编制出高质量的招标文件,其中质量的保证就是一种无形的服务。
第二,招标代理服务的行为具有一定差异化。
相对来说,招标服务行为不像其他有形产品一样,拥有固定的质量审核标准,不同的招标代理服务的行为,质量标准可能不同,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具体来说,不同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中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知识素质存在一定的不同,因此,服务水平也会不一样,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第三,不可分离性的特点。
这一特点是指招标代理服务的生产过程以及消费过程是同时进行的,在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时,招标人需要配合招标代理服务公司,提供相关的文件与资料,这样才能够促使招标代理机构更好地完成招标活动。
第四,不可储存性的特点。
由于服务本身是无形的,且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服务不可能像有形产品一样可以储存起来。服务产品往往是定制的,会围绕从不同需求进行服务定制。
基于招标代理服务行为的特点,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服务时,往往需要根据招标代理服务企业所提供的相关案例信息以及资质情况,选择招标合适的代理服务公司。在招投标活动市场中,拥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参与,可以促进招投标市场的规范性,因此在一些国家重点项目以及大规模项目中,都会选择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参与。